株洲市:强化“三项”创新 提升社区矫正质效
2023-05-10 09:42: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殷俊 | 点击量:898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殷俊)2023年,株洲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督导的创新。近日,株洲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株洲市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关于开展全市社区矫正联合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三个文件,属全省首创,此举有助于全面提升、促进我市社区矫正管控能力和规范化建设,以公正、廉洁、高效和权威的工作实效硬核护航平安株洲、法治株洲建设。

一、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

株洲市司法局在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实地调研掌握了解株洲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全省首家探索社区矫正官工作的运行机制。一是确定渌口区、炎陵县为社区矫正官试点地区,鼓励其他有积极性有条件的县市区参加试点工作,围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形成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的株洲模式;二是明确了社区矫正官应当具备的任职标准和条件,设置了以社区矫正官为核心的团队体系岗位,按照地域、业务范围、社区矫正项目、工作对象等划分矫正官的履职范围和岗位职责,建立“一组两室N区”和矫务长负责制的组织架构及相关保障制度;三是提出了试点地区要在法律框架下抓好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的关系,切实发挥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的执法主体作用。

二、创新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督

省司法厅连续两年部署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明确了27项重点任务。为巩固活动成果,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株洲市司法局在全省首家制定了对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一是确立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二是明确了涵盖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权责的十五项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内容和基于实践总结出来的便于司法行政机关操作的监督检查方式以及措施;三是厘清了市、县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对监督检查违法行使职权等情况,均作出了相应处理的规定,使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现了有章可循,有力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成效。

三、创新工作督导,形成社区矫正整体合力

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较广,但以往的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查均是由检察院和上级社区矫正机构对下级社区矫正机构分别进行法律监督和层级工作检查,难以覆盖社区矫正的全部工作。株洲市司法局在全省首家提出以社区矫正委员会协调统筹,对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进行一次全面的大监督大检查。一是设定了开展社区矫正联合监督检查的范围和重点,特别是2022年以来各县市区社区矫正委员会15家成员单位履行职能的情况,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目标任务;二是明确了由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带队,抽调市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现场点验、个别谈话等形式实行分片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检单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提出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标定位,促进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衔接配合,形成社区矫正工作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株洲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三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的决策部署方面,株洲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的创新实践,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矫正质效进行了有益尝试。

一审: 曾金春

二审: 伏志勇

三审: 万朝晖

责编:刘惠明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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